2010年9月21日星期二

摘 <- 暑

依然简单是书籍摘要性质的科普贴,算是起扩充话题之用。

* 《心理测验——原理与实践》
** 测验的要素
*** 编制
涉及测验的目标分析,测题的编写技术,测验的编排和组织。
*** 实施与计分
测试的环境以及主试与被试双方的态度、心理和准备会有测验的结果有一定的关联。
计分中涉及对猜测的校正。
*** 分数
原始分数可依照不同的统计方法导出集中参照分数。
参照常模解释分数:将被试的分数直接或间接的以在某个团体中的相对等级或相对位置来表示。
有时也以校标直接对被试者进行衡量。
** 测验的评价
*** 信度
用以表示测试结果的一致性和稳定性,而不是偶然性。
一个人测验的分数是其真实分数和非系统测量误差之和。
衡量的方法有:重测信度和复本信度,内部一致性信度,评分者信度,测量标准误差。
此外在样本团体的性质,测验的长度和难度都会对测验的信度产生影响。
*** 效度
用以表示测验能够测量到所要的测量对象的程度。
在数值上定义为与测量目标有关的真实分数方差与总分方差的比率。
效度和信度是用来衡量不同方面测验的误差的。
其类型可分为:内容效度,校标关联效度,构想效度。
测验的效度可被用于测验对被试者的预测以及分类作用。
*** 项目分析
是指根据被指者的反应对组成测验的各个题目/项目进行分析。
可包括:项目难度,项目鉴别度,以及其他要素的分析或模型的建立。
** 测验的类型
*** 智力测验
从题目类型和测试目的上可以划分出智力相关的若干因素:
1) 常识,领悟,算数,相似性,数字广度,词汇,数字符号,填图,积木图案,图片排列,物体拼凑。
2) 语文理解,数字,空间,知觉速度,词语流畅,记忆,归纳推理。或者,从思维的内容操作产物三个角度来说。
*** 成就测验
通常用于测试受试者对某项学科或某组学科经过学习和训练所获得的知识和技能。
*** 能力倾向测验
反应个体从未来训练中获益的能力,测量被试者的潜在成就或预测将来的作为水平,可用于学术和职业咨询。
可包括:感知觉和心理运动能力测验,机械能力测验,文书能力测验,艺术和音乐能力测验。
同时学术能力,工业能力,军事能力,以及创造力也可作为测验的方向。
*** 兴趣、态度和价值观的测量
*** 人格测验
反应人的气质
** 其他
测验按照被试对象可分为个人测验和团体测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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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也有关于应试训练和考试中的态度、动机、期望、需要什么的。




《判例的法理》
从功能上看,判例的作用是多方面的。
美国法官万斯庭认为,遵循先例原则的作用是:
(1)在同一管辖区域内,遵守先例使得法律管辖的人能够更准确地预见法律对他们的要求。
(2)遵守先例避免混乱,混乱是法官武断判案,采取完全不同态度对待每一个当事人和案件的结果。
(3)它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工作,使法官能够更有效地处理一些常规和重复的案件。
(4)可使上级法院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下级法院,以协调法官的工作。
(5)消除人们的不满。遵守先例支持了我们正当程序意识和法律平等保护意识,在全社会形成法治观念。
(6)在一个大的国家,尤其是当出现不同的宗教或偏离全国性规范的内部团体时,遵守先例提供了一个团结整个国民的统一力量。

尽管判例的概念没有出现在我国的制定法中,但可以预测将来的走向:
(1)在价值取向上,由指导审判转向总结经验。
(2)在形式主体上,由一元集权转向多元分权。
(3)在工作安排上,由宏观规划转向具体操作。

法律推理是指法官在法律适用过程中从查证的事实和确定的法律规范出发推论出判决或裁定的方法。
增强司法公信力,其具有重要的意义:
(1)限制法官判案之任性。
(2)便利上级法院的监督。
(3)促使法官的自我省思。
(4)预测法律的发展趋势。
判例法的推理机制是“将一项由先例提炼出的论断视同一项法则并将之适用于后一个类似的情境只是哦那个。
具体而言,这一过程分为三步,即首先要提炼出个案之间的相似之处,然后总结出先例中蕴含的相关法则,最后再将此相关法则运行于当下的个案之中。”
这揭示了判例法中推理形式三个先后相继的阶段
(0)推理前提:判例法是首要的法律渊源。(而未以成文法作为普通法的源泉)
(1)类比推理:将带解决案件与先例相连接。(包括相似与相异,以及其中的主要方面)
(2)归纳推理:从先例中抽象出法律原则。(特殊到普遍)
(3)演绎推理:将法律原则用于待决案件。(逻辑的三段论,寻找大前提,确定小前提,推出结论)

判例是法的价值的实现途径,体现在:
(1)维护社会秩序
(2)保证法律统一
(3)提高审判效率
(4)保障法律平等
(5)实现公平正义观念。
同时,判例是法制建设的促进手段,体现在:
(一)对立法的意义
(1)判例是法律具体化的重要途径
(2)判例是一种立法试验
(3)判例是一种造法机制
(4)
(二)对裁判的意义
(1)统一法院裁判尺度
(2)落实审判公开制度
(3)推动裁判文书改革
(4)提高审判工作效率
(5)升华法官审判经验
(三)对守法的意义
(1)预测裁判的可靠素材
(2)法制教育的生动素材
(四)对法学的意义
(1)法学研究的重要对象
(2)法学教育的有效方法
判例也体现出一定的政治功能:
(1)规范政治行为
(2)协调政治关系
(3)促进政治发展
(4)解决政治问题
在分析判例的短处中,可以做到扬长避短:
(1)保持僵化
(2)模糊含混
(3)律师恶用
(4)悖逆体制
(5)人才匮乏

关于判例的效力来源,有规范法学和现实主义法学两种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方法。
出于对判例研究不同的目的和功能,
在前者的视野中,判例的约束力往往被转化为正式的法律渊源、法律形式、法律效率等问题。
在其总的理论框架之下,又包括了法律授权说、法律规范说、依附法律说和次要法院等几种具体的观点。
而后者的意图在于与描述法院或人民实际行动之范围,不信任传统的法律规则和概念。
另一种与实际有效说同属于社会学法学的关于判例约束力的观点叫做有效习惯说。
我国如果采用现实主义法学的方法对判例约束力问题进行分析,人们的认识将:
(1)由孤立考察转向全景关照
(2)由单向制约变为双向互动
(3)由效力有无转向效力强弱
在英美法系,判例可分为有约束力的判例与有说服力的判例。
在大陆法系,判例是非正式的法律渊源,不具有制定法那样的权威性,但有时判例依然有很强的实际约束力。

裁判摘要是对法院判决意见进行简要概括所抽象出的主要内容。
不同于大陆法系,在英美法系中,人们可以“不加批评地使用在发表的判决前面所载的‘判决要旨’。这类判决要职地法院的判决的根本性法律思想的内容提供了极为简洁抽象的说明,但它们却省略了基本的事实,或只予提示,而不提供判决所根据的理由”。

审判长简介的判例意义在于:
(1)法官个性是判例中的内在要素。
(2)凸显审判长在判例形成中的重要作用。
(3)激发法官造法的积极性。
(4)丰富判例的内容。

在司法过程中和其他相似的法律现象相比,司法过程中的法律拟制具有鲜明的特征:
(1)是解决法律问题的实践方法。
(2)是一种裁判方法。
(3)是把虚假视为真实、虚无当做实在的一种裁判方法。
(4)是法官用来实现公平正义的一种裁判方法。
综上所述,司法过程中的法律拟制,是法官为了实现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而把无视为有、将有当做无的一种裁判方法。
其作用在于:
(1)法律进化的有效途径。
(2)价值实现的婉转方式。
(3)稳中求进的司法技艺。
其运作方式是:
(1)偏重于“本质的类似”。
(2)经由法律解释而进行。
(3)掩饰判决的真正理由
(4)改变案件事实的性质。
环境的制约,一方面是社会环境的改善,另一方面需要保障措施的设置:
(1)彰显基本人权价值。
(2)强化程序控制机制。
(3)完善判例制度。
(4)明确裁判的说理义务。
(5)实现立法预警机制。

司法建议,或者“附带意见”,是指法律意见中超出了处理问题的必要范围陈述。
附带意见中的主张对后来的案件没有约束力。其特征有:
(1)方法上被动与主动的统一。
(2)视野上个案与大局的统一。
(3)过程上案结与事了的统一。
(4)作用上的自愿与约束的统一。
附带意见尽管与当事人的诉争没有直接的关系,但也是判例的组成部分,有着不可忽视的说服力。

不同意见制的特征:
(1)法官独立做出判断。
(2)公开各种意见。
(3)调和各种意见的冲突。
(4)明确裁判的责任。
其积极作用在于:
(1)改善判例的构成。
(2)提高判例的质量。
(3)预测判例的走向。
(4)发展判例的契机。

法官与学者在判例问题之上携手合作,促使司法实践与法学研究的良性互动,推动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发展:
(1)经由判例形成的法理论。
(2)学术论证促成判例定型。
(3)理论批判推动判例发展。
(4)法官与学者的合作的思考。

兰德尔案例教学法。

摘录完毕。




《逃避自由》
此书见到过两个版本,详略不同。
是说人面对发展而显示出的无力,以及由此而来的保护机制(联络,权利,SM或者逃避)。
自己前面有篇小说参考到了其中的观点。


这算一篇闲散书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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